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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部门:
    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注意事项: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1年度课题指南》已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正式发布。《课题指南》所列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研究重点,申请人可在相关的范围和方向下自行拟定题目。
    2、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均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
    3、申报课题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0—25万元,一般项目12—15万元,青年项目10—12万元。申请人应根据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4、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周期一般为二至三年;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研究周期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
    5、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在研的国家基金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
    6、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2年3月10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材料要求:
    1、《申请书》要求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7份,单独的《课题论证活页》一式6份,数据软盘1份。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申请书》、《活页》、《课题指南》、《代码表》等)数据录入须采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2010年版),不录入“参加者”、“推荐人”、“课题设计论证”3项内容。
    2、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务于2011年2月12日当天12点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项目管理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81668175
 电子邮箱:kychu2008@163.com

科研处